第六十九章 巨龙,暴龙-《剑圣就该出肉装》
第(3/3)页
因为邪祟之气占据了太多优势,所有的一切都被鬼雾遮盖住了,哪怕神袛降临,天地意志也无法突破重围加持在陆辰身上。
但此地就不同了,因陆辰的清理,此片诡境内的天地意志占据了主动,所以,邪祟召唤父神,陆辰这边就涌入了无尽灵气,让陆辰进入了代天执罚的天命之子模式。
汹涌澎湃的能量,让陆辰力气大增,但他却直接放开了暴龙。
这不是退缩,而是陆辰有了更好的办法。
当陆辰放手,暴龙立刻爆退,并有翅膀在它背后升起,它准备再次转化为完美的巨龙之身,并与眼前的牛魔怪物拉开距离,用法术轰死对方。
可惜,祂没有机会了。
放开暴龙的陆辰直接诵念出声:“轰鸣吧,天谴!”
巨量灵气的汹涌,让陆辰直接释放了大招。
伴随着陆辰的话语,如神一般缠绕着黑绳的武士身影出现在了陆辰身后。
再伸手一招,天际之上有巨剑坠落,巨剑“只有”一百五十米长,坠落到一定距离后,正好被陆辰化作的黑绳天谴明王一把握在手中。
随后,一百五十米的明王化身抡圆了同样长的地狱之剑,砸向了暴龙的脖子。
“变身,老子砸死你!”
抡圆的长剑自上而下劈来,带着呼啸的风声,更带着慑人的力量,巨剑还没落下,暴龙就感觉一股强大的压力,让祂动弹艰难。
最后时刻,暴龙没有再转换身体,而是龙嘴大张,撕咬向了陆辰躯体。
暴龙白牙中蕴含着一股特殊的力量,天启的预知,让陆辰明白,那牙齿撕裂什么,什么就会破碎。
但这并没有给陆辰带来麻烦,身体巨大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,一百五十米的身躯加上一百五十米的长剑,让陆辰攻击范围到达了三百米,这还不算剑气以及其他能力的加成。
也因此,转化为暴龙的完美之血在没有攻击到陆辰之时,就被陆辰一击砸在了地上。
是的,用力量把暴龙砸倒,而不是直接斩掉巨龙首级。
没办法,暴龙的鳞片太硬,同时对于脖子的保护也太好,如雄狮有鬃毛一般,暴龙的脖子上也围着一圈东西,不过,暴龙围的不是毛发,而是硬质化的骨质尖刺,这让陆辰一剑砍不断暴龙的首级。
这就是完美之血化作的暴龙,没有施法能力的它,近战与生存到达了极致。
可惜,祂碰到了陆辰。
没有再施展其他手段,一击没有建功,陆辰抡圆了被崩起的长剑,再次狠狠的砸向了暴龙。
“轰”“轰”“轰”
炮弹一般的声音在此地响起,对付独眼巨人的一幕在此地上演了,独眼巨人挨了变身牛魔的陆辰一百多震荡之拳。
此时,完美之血化身的暴龙则被陆辰召唤出明王化身,抡圆了手中地狱之剑,硬砸了数十剑。
不过,暴龙确实硬,因陆辰只攻击脖子的关系,暴龙几乎把脖子处的鳞片跟骨质尖刺加持到了最强,这硬度让陆辰手中地狱之剑都被崩裂了。
但不服气的陆辰并没有转用其他手段,而是直接诵念起了穿透罗刹之不灭的言灵。
“让罗刹王屈服的不灭之刃,就用你的身体好好体会吧!”
“穿透罗刹之不灭(brahmastra)”
在陆辰的呼唤之下,一个闪耀着丝丝雷光以及地狱之火的巨型宝轮在陆辰手中成型,跟漩涡鸣人手持风遁·螺旋手里剑一般,黑绳天谴明王手持地狱宝轮直接糊在了暴龙的脸上。
“我就不信了,这样你还不死!”
“嗤嗤嗤”
暴龙总算不行了,极速旋转的地狱宝轮带着无尽的切割之力,被陆辰用大宝剑砸懵了的完美之血没有躲过此次攻击,祂整个头颅都被搅碎了。
【叮,系统提示,宿主灭杀了神血巨龙,获得了580000点历练值】
至此,巨龙转换的暴龙被灭,陆辰也是松了一口气。
不过,随着气息松懈,一股血色自陆辰身上不断喷出,此时的陆辰整个都快变为了血人,毛细血管在陆辰身上不断崩裂,血液在陆辰身上不断的流出。
这不是暴龙的攻击,是陆辰强行运使过多能量,自身却承受不住而带来的压力。
天地能量无尽,陆辰可以无限驱使黑绳天谴明王,但他的身体强度却有着极限。
这也是代天执罚的天命之子模式落在陆辰身上的原因,不是天地钟爱陆辰,而是诡境中他的实力最强。
弱者,连代天执罚的能力都没有。
“还好,我有盛宴加成的体质,而且,运使这无尽的能量心脏承受的压力最强,但我心脏已经淬炼完成,还有五个,这样的压力,我能承受得住。”
摸着因运使灵气而疯狂跳动的心脏,以及不断吸入灵气与天地交换的肺部都安然无恙,陆辰也是松了一口气。
全身崩裂,鲜血直流的陆辰看似凄惨,但其实还好,流血只是外伤,有阿瓦隆提供的自然灵气,只要陆辰散去黑绳天谴明王化身,很快就能恢复如初。
只是,现在的陆辰却不敢解散这一切,他没有忘记,从天启的预知中完美之血降下了三滴精血。
不像恐惧与噩梦之神,完美之血本身就是擅长操纵血液的堕落之神,加上此次降临的是精血,陆辰感觉,刚才的巨龙,很可能只是一滴神血的化身。
虽然不情愿,但陆辰确实没有猜错,完美之血降临的力量不止巨龙。
更让陆辰目光凝重的是,当暴龙陨灭,两滴神血直接分化凝聚成型,眨眼之间,两只巨大的邪物再次出现在了陆辰眼前。
一只邪物普一出现周围大地就变为了泥沼,并有毒气自泥沼之中升腾而起。
另一只邪物在凝聚成型之后,天空自然而然的出现了乌云汇集,而后,黑色的雷霆在天空不断翻腾。
九头沼蛇,天之公牛。
第(3/3)页